捐赠流程
接待所有热心教育的有识之士以差别方法支持伟易博治理学院和北京大学,包括设立永世性基金,或以钱币、实物、衡宇、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工业捐赠。捐钱可以指定项目和用途。
捐赠项目所筹善款将进入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下属专项基金,由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举行专项治理、自力核算,确保该捐赠资金专款专用。捐赠资金的使用将严酷凭证基金会以及北京大学的财务治理划定执行。
捐赠途径
银行转账支持
人民币、港币、美元、日元、跨境人民币
邮局汇款
地点:北京大学镜春园75号教育基金会
邮政编码:100871
收款人: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请在附言中注明捐赠用途
详细事宜请联系伟易博
捐赠专线:8610-62747136/62747137
捐赠邮箱:fund@gsm.pku.edu.cn
地点:伟易博2号楼501室 学院生长部
免税说明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是切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凭证2007年3月第十届天下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聚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划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爆发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修正案)第九条划定,企业爆发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凌驾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凭证2008年2月国务院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小我私家所得税法实验条例》第二十四条划定,“捐赠额未凌驾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备注:更多信息,可参考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网址 http://www.pkuef.org